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体育场馆运营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点击次数:1373 发布人:null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体育教学及学生健身锻炼需要,学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健身房运营管理供应商。然而,该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提出弃标,并遗留部分设备维护、服务交接等未尽事宜,导致健身房运营出现中断风险。健身房作为学校教学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配套设施,承担体育课程、学生锻炼和校园活动等多重功能,若运营停滞将直接影响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鉴于新一轮公开招标需较长周期,短期内无法完成承接与磨合,为避免教学活动受阻、学生健身停滞及校园安全隐患,需紧急确定新的运营服务提供方。

二、拟定供应商情况

学校此前已通过合法合规的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商业管理公司承担校内多个运营服务项目。该公司具备以下优势:
    1.    合法资质与稳定团队:已在校内常驻,拥有成熟的管理机制和专业人员。
    2.    经验与熟悉度:长期承担校内场馆及服务运营,对学校制度、管理要求、师生需求均高度熟悉。
    3.    即时响应能力:能在最短时间内调配资源,实现健身房运营的无缝衔接。
    4.    一体化管理优势:统一由其管理健身房与其他校内服务,可提升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因此,拟由该商业管理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直接承接健身房运营管理服务。

三、单一来源理由
    1.    唯一适格性:除商业管理公司外,校内无其他单位能够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立即接手并满足服务需求。
    2.    连续性与稳定性:健身房涉及体育课程和学生健身,必须无缝衔接。商业管理公司已常驻校内,可避免服务中断与教学受阻。
    3.    遗留问题处置:弃标供应商遗留的设备维护、服务交接等问题亟需处理。商业管理公司具备处理经验,能在校方监督下完成过渡,降低风险。
    4.    风险防控:若重新招标,周期长且需磨合,极易造成运营真空、安全隐患及责任不清。由现有公司承接更具可控性和安全性。
    5.    成本效益:单一来源方式能避免重复招标所需的时间和行政成本,提升整体效率。
    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项目符合紧急性与唯一性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健身房运营管理服务存在服务连续性和紧迫性要求,且唯一具备即时承接条件的为学校已中标的商业管理公司,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商业管理公司提供健身房运营管理服务。